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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訊 息 內 容
2012-05-01
會員團體保險,重要說明事項請注意~~
會員團體保險說明
一、保障內容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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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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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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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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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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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
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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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2.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3.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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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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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限額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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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並接受治療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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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金限額的給付: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
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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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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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日額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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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並接受治療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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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日額傷害保險的給付: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
給付傷害日額
2.骨折未住院給付:
因傷害蒙受骨折未住院治療者,按表列骨折別所定日數乘傷害醫療日額得二分之一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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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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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為簡要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契約條款為準。
申請理賠方式 :
1、會員理賠通知途徑:
(1)告知所屬公會總幹事轉達。
(2)直接電話或e-mail連絡服務專員/ 蔡儒林。
(3)於公會團保專屬服務網站留言要求服務。
2、理賠必備文件:理賠申請書、診斷書、醫療費用收據(正、副本皆可) 匯款帳號。
3、理賠案件處理:文件備齊後,送至公會彙整統一辦理,理賠完成後理賠金匯入會員帳戶。(即時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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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新北市醫事檢驗師公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