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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104醫事檢驗機構輔導自評資料
1.本案依醫事檢驗師法第25條規定辦理 2.書面審查:請於8月31日前填妥表單回復衛生局 3.實地訪查:預定查核時間為10月1日至11月30日
相關資料可至http://health.ntpc.gov.tw/professional/index.aspx 醫療機構督導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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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新北市醫事檢驗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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