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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
會務公告
轉知勞動部修正「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0812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相關單位知照。
勞動部 函
主旨:修正「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以勞職授字第1030200812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相關單位知照。
*請詳附件。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