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2011-05-04
標題 : 會員團體意外保險內容
辦理單位 : 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地點 : 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會員團體意外保險內容
名 稱 |
保 險 範 圍 |
給 付 項 目 |
保額 |
傷害保險 |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
1.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2.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3.重大燒燙傷保險金的給付。 |
30萬元 |
醫療限額傷害保險 |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並接受治療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
傷害醫療金限額的給付: 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份,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
2萬元 |
醫療日額傷害保險 |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並接受治療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
1.醫療日額傷害保險的給付: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傷害日額 2.骨折未住院給付: 因傷害蒙受骨折未住院治療者,按表列骨折別所定日數乘傷害醫療日額得二分之一給付。 |
500元/日 |
註:以上為簡略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契約條款。
承辦單位
承辦公司:龍辰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承 辦 人:蔡儒林 0935-485900
E - mail:
地 址: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96-2號4樓
承保公司: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南市西門路三段159號4樓
團保專員:陳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