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9
一般訊息
第十二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會議記錄
南投縣醫檢師公會
第十二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 會議記錄
一、時 間:99年9月17日 (星期五) 下午6時
二、地 點:南投市紅番區餐廳
三、主 席:王國協 理事長
四、出席人員:蕭麗娟 廖益村 江通運 梁君琦 陳茂村
黃明耀 陳怡靜 張昌堯
五、請假人員:張勝皇 邱仁祥 吳正守 張瓊文
六、記 錄:江通運
七、主席致詞:
1.感謝江常務理事通運,於8/15代表本會參加9 9年度全國執業會員代表座談會。
2.感謝開業召集人廖秋明學長及夫人、新浦里檢驗所負責人蔡瑞聖醫簡師,於9/12代表本會參加9 9年度全國開業會員代表座談會。
八、提案討論:
案由一:本會99年度第三次再教育之時間、地點、請討論。(提案人 張瓊文)
決 議:暫定11月份由佑民醫院主辦。
附帶決議:為尊重講師及提升醫檢師之本質學能,並對出席之醫檢師夥伴之公平性,請勿
代簽。
案由二:本會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之時間、地點、請討論。(提案人 張瓊文)
決 議:12月18日舉辦。
九、臨時動議:
1.常年會費已繳交、但在中途退會、已繳交之會費是否可退費。提請討論。 (提案人 廖益村)
說明:常年費每人為3600元,但本會需上繳全聯會600元,故如有中途退會時,本會是否
同意依其繳交之年費,扣除已逾之月份,按剩餘月比率退費?另上繳全聯會部分,
全聯會是否願意退費?
決議:行文至全聯會詢問有關中途退會,是否退費情形?待下次會 議再行決議。
(列入追蹤事項)
2.自強活動之施行其他縣市公會與本會有些不同如附件、本會是否實施上需要修改請討論。 (提案人 張瓊文)
決議:本會會員由公會全額補助,配偶及家屬部分視實際支出狀況
收取費用。
3.修正本會再教育外縣市參加之醫檢師收費標準及本會會員狀況。
決議:a)外縣市參加費用由400元調整為500元(含便當一份)。
b)本會會員欲用餐需繳交100元保證金、待領取便當時再退還保證金。
(因有些會員訂了便當而不領取、浪費公會資源)
c)休息時間餐點部分希望由辦理單位向廠商籌募。
d)再教育上完課程由主辦單位發出問卷以做為下次舉辦之參考與改進。
e)上課課程方面請承辦單位注意分配專業、倫理、兩性、法規之課程。
4.為鼓勵本會會員對外之論文發表,擬建立獎勵辦法提請討論。(提案人 王國協)
決 議:凡本會會員,如有論文著作對外正式發表,且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者,業經錄取
並刊登於期刊時,會員即可向公會提出申請並由理監事審核通過,即發給1000元獎勵金及獎狀。
另,壁報論文對外正式發表,且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者,會員即可向公會提出申請並由理監事審核通過,給于獎勵金500元及獎狀,以上並於會員大會時公開表揚獎勵。
本獎勵辦法,預定100年起實施;獎勵辦法及其相關申請之表單請總幹事制訂,下次會議提出討論。(列入追蹤事項)
十、散會:同日下午8:30分
發佈單位:南投縣醫事檢驗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