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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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
113年度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台中市大台中醫事檢驗師公會 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3 日第十三屆第八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108 年 09 月 21 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修訂第四條之 3
中華民國 110 年 09 月 26 日第十四屆第十次理監事會修訂第三條
一、主 旨:為獎勵會員及會員子女努力向學,以鼓勵優秀人才,特制訂定此辦法。
二、對 象:凡本會會員入會已滿一年並未積欠會費者,會員及其子女在學成績優良,全年操行在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合乎下列規定者,均可提出申請。
1、國小成績優等。(最高成績為甲等之新制,總平均為甲等者)。
2、國中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3、高中(職)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4、大專院校
(1)會員子女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2)會員在職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5、研究所成績平均八十分(含)以上。
三、名 額:
(1)國小二十名
(2)國中十名
(3)高中(職)五名
(4)大專院校-會員子女 十名/會員在職五名
(5)研究所五名,
合計共五十五名。
四、獎 勵:
1、獎狀及獎金-
凡達本會規定之成績標準者,規定名額內每名各發獎狀乙紙及獎學金。
2、獎學金金額如下:
(1)國小新台幣伍佰元整。
(2)國中新台幣壹仟元整。
(3)高中(職)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4)大專院校新台幣貳仟元整。
五專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
五專後二年級比照大專院校。
(5)研究所新台幣參仟元整。
3、若申請人數超過獎勵名額時,
依獎學金總額互相流用及不同教育階段總額平均分配。
五、申請手續:
1.申請時間自每年 0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
申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申請時需繳交證件(請依序裝訂):
(1)詳填本會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學年度(今年度申請,請附上 112 學年度上、下兩學期)
在校全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影本一份。
(3)會員子女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以上文件皆須存檔備查,恕不寄還。
六、審 核:由本會理監事會審核確認通過後頒發獎金及獎狀。
七、表揚時間:於年度會員大會頒發獎學金及獎狀。
八、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13年度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發佈單位:台中市大台中醫事檢驗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