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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會務工作
本會會務運作相關補助費用標準
主旨:為維持本會會務運作,使相關費用之給付、會員權益之相關補助費用能
有所依循,特訂定本標準,並於102年1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1年11月8日第10屆第6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
二.本標準適用之對象為本會榮譽理事長、顧問、理事長、理事、監事、總幹事、以及代表
本會參加 各項會議或活動之會員。
三.本標準給付項目及給付標準詳如附件。
四.本標準,經本會理事、監事會議決議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補助給付標準
發佈單位:台南縣醫事檢驗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