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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2

本會會員多項福利辦法

本會報刊投稿獎勵辦法

社團法人台南縣醫事檢驗師公會
報刊投稿獎勵辦法
民國95.08.18第八屆第三次臨時理監事會議自訂
民國97.10.16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第 一 條  為鼓勵本會會員投稿發表文章以提升醫檢師在社會上之知名度及辨識度,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凡本會會員、顧問撰寫檢驗相關文章,投稿經刊登本會會刊及報紙。
第 三 條  發表文章需載明台南縣醫檢師公會及姓名職稱。
第 四 條  獎勵辦法
一、發表於各大報紙全國及地方版頁,檢送發表刊物之全版版面及相關資料,寄至本會申請。
二、發表於本會及全聯會會刊,檢送Microsoft Word,A4格式、直式橫寫、中文字型為標楷體12號、英文字型為Times New Roman 12號之檔案及相關資料,寄至本會申請。
第 五 條  獎勵金額
一、發表於各報紙全國版頁,獎勵金2000元。
二、發表於各報紙地方版頁,獎勵金1500元。
三、發表於台南縣醫檢師公會及其他投稿電子媒體、報章雜誌或新聞性的報導,獎勵金1000元。
第 六 條  投稿本會會刊稿件為已發表過之文章,請先取得許可並告知本會,以期於本會會刊發表,但不核發稿費。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