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員 章 程 內 容

2017-10-17

桃園市醫事檢驗師公會章程

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桃園市醫事檢驗師公會

–107年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

一、主    旨:鼓勵本會會員及會員子女努力向學,獎勵優秀人才。

二、對    象:凡本會會員未積欠會費者,本學年度在學的會員本人或其子女,操行在甲等以上,本學年度上學期或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合乎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1、國小成績-學業總平均優等(最高成績為甲等之新制,總平均為甲等者)。

2、國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各學業成績甲等以上)

3、高中(職)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

4、大專院校--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

5、研究所成績85分(含)以上。全學年學分修滿12學分(含)以上。

三、名    額:1.每位會員限提報一人(會員或會員子女)。

2.國小40名國中20名、高中12名、大專院校及研究所10名

3.成績合格人數超過獎勵名額時,將於年度會員聯誼會中公開以抽籤決定之。

四、獎    勵:獎狀-凡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或其子女,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獎金-凡達本會規定之成績標準,規定名額內每名發給獎學金金額如下:

1、國小新台幣伍佰元整。

2、國中新台幣壹仟元整。

3、高中(職)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4、大專院校及研究所新台幣貳仟元整。

5、五專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五專後二年級比照大專院校。

五、申請手續:

(一)申請時間:每年2月至4月30日止。申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時需繳交證件(各件依序裝訂並由會員本人簽名和蓋章

1、本會獎學金申請書請上網本會網頁:(http://www.mt.org.tw/taoyuan)下載。

2、申請學年度在校學業、操行成績單影本(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其中一學期符合即可申請);國中(含)以上,需檢附有各科分數之成績證明與學生證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其他可證明親子關係相關文件即可如)。

六、審  核:1、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初審,再提報理監事會審定。

2、審定合格名單公告於本會網站。評審資料(含申請時繳交之文書)存查不另通知;如需退回申請文件者,申請同時需附填妥郵票、填寫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之掛號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另退還。

七、頒獎時間:審定後,擇期頒獎。

八、本辦法經理監事會會議提出,於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