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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會務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人簡體採檢辦法」,業經本部於103年3月11日以部授疾字第1030100208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名稱並修正為「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茲檢送本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 函
主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及傳染病人簡體採檢辦法」,業經本部於103年3月11日以部授疾字第1030100208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名稱並修正為「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茲檢送本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請詳附件。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