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6
會務公告
=轉知訊息=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擬引進臺灣醫檢師
一、引進條件及物件
(一)引進臺灣醫檢師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較強的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2、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3、具有臺灣醫檢師執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為引進對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2、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引進對象或聘用為醫檢師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薪酬待遇
實行協議工資制度。高層次臺灣醫師在福建省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含民營醫院)服務時間每年累計滿3個月的,除協議工資外,由財政予以額外資助,具有博士學位、或相當於大陸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臺灣醫師,按照每人每年15萬元(人民幣)標準給予資助;相當於大陸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臺灣醫師,按照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幣)標準給予資助,資助費用由財政分級承擔。醫檢師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三、聯繫方式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