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7-21
會務公告
有關新制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已修改部分檢驗項目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依國民健康局100 年5 月13 日署授國字第1001400279 號公告之「
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將於100 年8 月1 日起
實施新修定成人預防保健檢驗項目(請點選檔案下載)。
二、本會於6 月14 日由盧理事長率代表於楊麗環立委國會辦公室與國健
局代表孔副局長及預防保健組陳組長;就全聯會的立場要求暫緩或
維持現狀,否則新制成人預防保健及B 型肝炎、C 型肝炎檢查費用
偏低不符成本,應予調升給付費用,但7 月8 日國健局回覆本會,
滯礙難行;現本會已再次積極協議中。
三、另同日協商有關檢驗項目用定性或定量還有LDL-C,eGFR 計算的
問題,孔副局長及陳組長均給予明確的答覆;如下列注意事項:
a. Urine protein: 定性
b. B ,C 肝檢驗: 定性,定量皆可
c. LDL-C(成健): 當TG ≦400 時 要用公式計算
d. LDL-C(非成健): 有健保給付時要用試劑直接測
e. eGFR :要計算(可請廠商設定)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