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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會務公告
針對不肖檢驗所違法派員到府招攬健康檢查業務,本會向各大新聞媒體發出聲明稿~~
針對不肖檢驗所違法派員到府招攬健康檢查業務
醫檢師公會呼籲衛生機關嚴厲稽查法辦,確保民眾就檢權益
醫檢師公會呼籲衛生機關嚴厲稽查法辦,確保民眾就檢權益
據100年8月22日各媒體報導:
有關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指出,最近有民眾反映,有醫事檢驗所派員至民宅或公司行號招攬健康檢查業務,以低價方式吸引民眾檢查,派員到府抽血,同時也招攬其他自費檢驗項目。
根據陳青梅副處長表示,至今共接獲民眾檢舉醫事檢驗所派員外出抽血案件19件,經調查有7件屬不當招攬,已依違反醫事檢驗師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抽血人員因未辦理執業登記而裁處有3件,其中有1的抽血人員不具醫事人員資格,衛生局已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醫檢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就此事件深表遺憾與痛心,因為根據醫檢師法第三章第30條: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醫療法第61條第1項對「不當招攬病人」有詳細的條文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又根據醫療法第103條規定以多層次傳銷或仲介就診、擅自派員出外辦理義診、巡迴醫療、健檢等均屬違法。
所以本會絕不護短,請衛生主管機關嚴厲督察嚴辦,若有查獲不當之檢驗所違法事件時,請照會本會,本會絕對依法嚴辦並鑑請衛生主管單位移送法辦,亦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接受類似招攬健康檢查之名而行不當之實的行為或請逕行向衛生主管單位舉發,以避免少數不屑醫療人員假藉政府及醫療單位名義作違法的行為,而危害絕大部份守法的醫檢師。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