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2013-05-16
標題 : 醫檢傷害獲不起訴 醫事檢驗師公會提聲明
辦理單位 : 秘書處
地點 : 台北市
醫檢傷害獲不起訴 醫事檢驗師公會提聲明
台灣新聞報 (2013-05-15 20:00)
日前媒體報導「心電圖留瘀血 控傷害不起訴」新聞,內文有關「陳姓醫師證稱,操作該儀器不需要特別證照或資格」的內容。經中華民國醫檢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吳俊忠理事長於5月11日召開理監事會議,針對該報導之證稱的醫師,在不了解我國的醫療相關法令下,口述錯誤的法令見解,經媒體披露,恐怕會誤導一般民眾與醫療從業人員提出嚴正聲明。
醫事檢驗師公會副理事長蔡德龍指出,為維護醫檢師的執業權益,所以決議轉達本會的立場與正確的法令內容。依據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法第十二條,醫事檢驗師的業務之第八款,明訂臨床生理學檢驗是屬於醫檢師的主要業務之一。心電圖(EKG)的檢查是屬於臨床生理學檢驗,必須由具備醫檢師證照執行。
北港媽祖醫院檢驗科主任何文育表示,醫院與診所的臨床醫師開立臨床心電圖(EKG)的檢查處方箋,應該由具有醫檢師執照的醫事人員操作,日前上述媒體之報導內容,明顯違背我國醫檢師法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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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電圖留瘀血 控傷害不起訴2013-05-07
【聯合報 報導】
高雄市涂姓市民到某醫院體檢,進行心電圖檢驗後,認為吸球在胸部造成多處瘀血,控告張姓檢驗員業務過失傷害罪。檢方洽詢醫師和廠商後,認定張女並無過失,處分不起訴。
檢方表示,涂姓市民到三民區某醫院進行心電圖檢查,後來不滿胸部多處瘀血,控告張姓檢驗員。張女還原當天流程,表示涂姓市民進到檢驗室後,她請涂在診療床上躺下並將上衣掀到胸口,然後把心電圖導程黏在涂的四肢和胸口,打開儀器電源後,機器會跑出判讀結果。
檢察官請來該醫院家醫科黃姓醫師、榮總陳姓醫師、周姓廠商等人作證,他們都表示瘀血是正常現象,認為張姓檢驗員並無過失。
黃姓醫師說,一般使用吸盤本來就會留下印痕,較深的印痕就會有皮下出血的現象,也就是俗稱的淤血。陳姓醫師證稱,操作該儀器不需要特別證照或資格,吸球集中吸力在皮膚底下組織造成微血管破裂的情形時有所聞,不能算是操作者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