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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會館場地租借申請辦法

會館場地租借申請辦法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會館場地租借申請辦法

 

中華民國1031115日制定

 

 

一、說明

1.場地所在:台中市忠明南路303號6樓之1

2.服務專線:(04)2301-6663   傳真專線:(04) 2301-6311

二、使用規定

1.提供各單位做為教育訓練、會議及演講活動之用。

2.場地設備:單槍投影機、白板、麥克風。

3.場地使用完畢,應恢復原狀並自行清運,若場地或設備遭到損壞時,租用單位須照價賠償。

4.如需使用任何電器設施,請事先告知。

5.租用單位應確實遵守使用時間,若逾時使用,將按比例酌加收費。

三、教室使用時段及費用

時段

(A)上午8點30分至12點30分

(B)13點30分至17點30分

周一~週五

3,000

3,000

      假日

4,000

4,000

服務項目

1.        單槍投影機

2.        白板(筆)、桌椅

3.        麥克風(兩支無線、一支有線)

4.        空調、一般燈光

教室安排

可容納50人

四、租借辦法

1.請於2週前填寫「教室租借申請表」(附件)回傳後以電話確認。
若需查看場地,請事先聯絡本會。

2.付款方式
郵政劃撥帳號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帳號:5011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