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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2
會務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健保卡存放內容」及「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並自104年1月1日起新增過敏藥物上傳及修訂上傳診斷碼欄位長度為X(09)如附件。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主旨:公告修訂「健保卡存放內容」及「健保卡資料上傳作業說明」,並自104年1月1日起新增過敏藥物上傳及修訂上傳診斷碼欄位長度為X(09)如附件。
*請詳附件。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