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5
會務公告
沙鹿光田醫院暴力事件聲明
聲明稿 / 新聞稿
繼上個月彰濱秀傳醫院之後,
依據醫療法第24條第2項「為保障病人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 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醫療法第106條「違反第2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觸犯刑法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醫檢師夥伴們在職場上,如遇到有損醫檢師權益的不平等對待,或是暴力脅迫…等事件,務必勇於面對並予以揭發,全聯會當積極協助處理以維護相關權益,醫療院所遇到醫療暴力案件,亦應即刻提報當地警察機關勿枉勿縱,捍衛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最後仍在此呼籲民眾對於醫事人員的專業服務有所質疑時,應向醫院尋求正常申訴管道解決,協助處理病患抱怨或醫療糾紛事件,以建立醫療院所與病患之間的良好醫病關係。
吳俊忠理事長105.07.15
發佈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