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桃園市醫事檢驗師公會章程
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桃園市醫事檢驗師公會
107年會員暨會員子女教育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主 旨:鼓勵本會會員及會員子女努力向學,獎勵優秀人才。
二、對 象:凡本會會員未積欠會費者,本學年度在學的會員本人或其子女,操行在甲等以上,本學年度上學期或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合乎下列規定者,可提出申請。
1、國小成績-學業總平均優等(最高成績為甲等之新制,總平均為甲等者)。
2、國中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或各學業成績甲等以上)
3、高中(職)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
4、大專院校--成績平均85分(含)以上。
5、研究所成績85分(含)以上。全學年學分修滿12學分(含)以上。
三、名 額:1.每位會員限提報一人(會員或會員子女)。
2.國小40名國中20名、高中12名、大專院校及研究所10名
3.成績合格人數超過獎勵名額時,將於年度會員聯誼會中公開以抽籤決定之。
四、獎 勵:獎狀-凡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或其子女,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獎金-凡達本會規定之成績標準,規定名額內每名發給獎學金金額如下:
1、國小新台幣伍佰元整。
2、國中新台幣壹仟元整。
3、高中(職)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
4、大專院校及研究所新台幣貳仟元整。
5、五專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五專後二年級比照大專院校。
五、申請手續:
(一)申請時間:每年2月至4月30日止。申請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時需繳交證件(各件依序裝訂並由會員本人簽名和蓋章)
1、本會獎學金申請書請上網本會網頁:(http://www.mt.org.tw/taoyuan)下載。
2、申請學年度在校學業、操行成績單影本(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其中一學期符合即可申請);國中(含)以上,需檢附有各科分數之成績證明與學生證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其他可證明親子關係相關文件即可如)。
六、審 核:1、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初審,再提報理監事會審定。
2、審定合格名單公告於本會網站。評審資料(含申請時繳交之文書)存查不另通知;如需退回申請文件者,申請同時需附填妥郵票、填寫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之掛號回郵信封,否則恕不另退還。
七、頒獎時間:審定後,擇期頒獎。
八、本辦法經理監事會會議提出,於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