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2024第15屆亞太醫學檢驗科學國際研討會』開放報名至3月15日止,請會員把握機會踴躍參與!  2023-07-01 會員如有權益相關問題及對本會有任何建議或意見回饋,歡迎利用電子信箱或致電本會,謝謝您!!  2015-02-02 醫事檢驗師宣誓誓詞,誓詞內容請至文件下載區查閱,並請協助推廣,謝謝! 
搜尋功能區底部裝飾圖片

:::

 分享:
特刊 發刊日:2015-08-17

檢驗處方箋釋出相關特刊

特約醫療院所執行檢驗(查)醫令及檢驗費用申報方式

常務理事 王榮濱 整理

 

 

 

l定義

檢驗處方箋

由醫師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1,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6條及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27

以下簡稱(健管法)開立之檢驗()醫令稱之為

檢驗()處方箋

檢驗單 各醫療醫事單位對內部或院外使用的檢驗勾選單
 轉檢單代檢單  健保處方簽或檢驗單均可

 

 

 

 

l醫院診所及特約醫事檢機構間醫事檢驗()作業方式有下列三種:

 Bla  
 1、處方交付  
  

特約診所釋出檢驗處方箋,由病人直接拿處方箋,至有檢驗設備的特約醫事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報告交由病人,不能限制去何處健保特約單位檢驗及回診.也就是誰作誰申報,但是在處方箋有特約醫事檢驗機構過卡才算.人和處方簽要一起到院.所以健保卡讀卡機的重要性在此。

 

 2、委託檢驗  

 

基層醫療院所: 特約診所處方箋自己過卡 在診所自行處理檢體,再將處方箋和檢體一起交付給診所合作的特約檢驗單位,報告回原來單位,申報費用由代檢單位申報

 

醫院及檢驗所或有檢驗設備的單位: 將不自行檢驗的項目外送特約有能力做的單位,報告回原來單位.申報由送檢單位處理,和代檢者無關.

 
 3、轉      檢  
 

由特約醫院診所開具轉檢單, 至指定的特約醫療院所或特約醫事檢驗機構檢查(), 人和單子一定要到指定單位就檢,報告回原來單位. 由操作單位申報

 

 

 

l健保特約及指定區分:

   
 指定

1995年至20033月以前, 由健保署所指定檢驗所接受委託檢驗.

檢驗費用支付由送檢單位申報,代檢單位不必承擔點數浮動追扣.


 特約:

20034月起所有承接健保指定檢驗所均改成健保特約單位,

依健保特約管理辦法執行健保交付業務.

檢驗所對西醫基層檢驗處方簽有申報的權力,

衍生處方簽釋出的爭議,也是未來全聯會為開業會員,

爭取醫師,檢驗分家的權益的目標.

   
   
   

 

:::

連結至上一月份按鈕2024 年 04 月連結至下一月份按鈕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連結至更多網網相連網站
iOS QR code
QR Code
Android QR code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