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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期 發刊日:2017-01-20

醫檢師電子報

重點目錄

新年快樂

醫檢師到宅執業向前一大步

 

   

  

  

 

有部分資深醫檢師認為,取得醫師開具之檢驗單本就可以報備到宅執行檢驗業務,但卻沒有被證實。有些縣市的檢驗所向當地衛生局申請到宅執行業務,也沒有成功過。因此,本會行文衛福部查詢。近日收到衛福部正面的回覆。無疑地,檢驗所可以合法到宅執行業務,這為處方箋釋出搭起了一座橋樑,也是政府體恤不便病患的一種便民措施,值得肯定。

 

 

 

    衛生局報備到宅執業

 

 

目前檢驗人員有幾種方式可以向衛生局報准到宅執行業務:1. 醫院(本身有檢驗部門)向衛生局提出報備申請。2. 醫院或診所與檢驗所合作一起向衛生局報備申請。3. 診所醫師釋出檢驗單,由檢驗所自行向衛生局報備。前兩種報備方式已行之多年,都由醫院或診所醫師向衛生局提出,若報備核准,醫檢師可到宅抽血檢驗。但第三種由檢驗所自行報備方式,並無適當報備平台,至今尚無成功案例,因此困擾檢驗所多年,也就是縱使有檢驗處方箋釋出,除非病患自行走到檢驗所,否則檢驗所人員是無法到病患家裡抽血檢查。

 

 

 

    福部函

 

 

根據衛部醫字第1051669475號函說明如下:醫事檢驗師()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執行醫事檢驗業務,屬符合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第2項前段“醫事檢驗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為之“規定,並請依同法第九條經衛生局報准辦理到宅執業。這函釋清楚地描述,只要有醫囑,且符合醫檢師的業務範圍,均可向衛生局辦理到宅執行業務。

 

長期照護是目前國家重要政策之一,若檢驗所醫檢師無法執行居家照護及參與社區照護網,對檢驗所產業的發展將是嚴重打擊,也對醫檢師未來的發展蒙上陰影。所幸,衛福部的正面回覆,副本知會全國各地衛生局,讓檢驗所從業人員有所依據。

 

 

 

    備平台的建立

 

 

過去多數會員向衛生局報備申請許可時,在官方網站常無法找到適當欄位供檢驗所提出到宅執業申請。近日拜會醫事司石司長,也針對此議題尋求解答。承辦人員當場解惑,告知如何上網操作報備事宜。未來本會會將相關操作步驟公告在網站,歡迎有需求者自行查詢。

 

   

結論 

 

2016歲末,一張衛福部函釋讓開業人員重燃希望,雖然離大家的理想仍有段距離,但這一步,大家等了多年。透過這幾年與官方建立的互動,加上幹部使命必達的決心,我們一步步朝向既定政策邁進。我為幹部們的用心感到驕傲,期待2017能再為醫檢師開啟另一道曙光。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元月十四日醫檢師節

 
 

註:如何獲得衛福部回覆過程,請參閱王榮濱副理事長2016.12.31電子報特刊

105年12月重要業務摘要

秘書處  整理

 

日期 會議月出席 參加人員
12月3日

苗栗縣公會「第15屆第1次會員大會」

吳俊忠理事長

12月11日

台灣微生物學會舉辦「第二十二屆第一次會員

大會暨學術研討會」

吳俊忠理事長

12月12日

台灣醫療品質促進聯盟大陸友人來台歡迎餐敘

彭柏硯秘書長

12月13日

第9屆亞太籌備會第4次會議

吳俊忠理事長

黃瓊瑰主任委員

曹國倩副理事長

王榮濱副理事長

賴信亨召集人

柯建興召集人

陳建志召集人

陳宜倫召集人

王志剛副秘書長

12月15日

台北市醫事檢驗師公會105年度聯誼餐會

吳俊忠理事長

12月18日

醫事檢驗師法修正草案第3次研商會議

吳俊忠理事長

王榮濱副理事長

蔡德龍副理事長

陳容卿常務理事

楊欽堯監事會召集人

吳竹蘭常務監事

彭柏硯秘書長

12月18日 屏東縣公會舉辦『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

吳俊忠理事長

12月20日

105年西醫基層議事會議臨時會

王榮濱副理事長

宋佳玲秘書

12月22日

105年第4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

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

王榮濱副理事長

宋佳玲秘書

12月30日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

標準共同擬訂會議105年第4次臨時會

王榮濱副理事長

12月31日

高雄市大高雄公會舉行「第9屆第3次

會員大會」

蔡忠義理事

 

日期 重要發文 受文者
12月5日

本會擬舉辦全國14校醫技系「校友回娘家」聯誼活動,敬邀全國各醫技系所及校友會參加系所展示攤位,並請校友會協助規劃相關活動,敬請查照見覆。

全國各醫技院校醫檢相關科系

12月20日 檢附修正成本分析資料供鈞署研議新增「快速結核病分子診斷」診療項目參考,請查照見覆。 中央健康保險署、本會政策法規暨權促會
12月22日 有關生技公司代檢是否符合醫事檢驗師法之疑義一案,敦請鈞部惠賜卓見還辦,請鑒核。 衛生福利部、本會政策法規暨權促會
12月28日 為確保檢驗品質,落實醫事檢驗數據傳遞之正確性,建請同意修正「學校學生健康檢查資訊系統」報告格式,請查照見復。 教育部、本會政策法規暨權促會

醫檢公會理事長:驗孕應由醫檢師把關

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國立陽明大學生物醫學暨工程學院院長

吳俊忠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連結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新北市某藥局擅自以驗孕棒檢測結果,告知顧客未懷孕之診斷,並銷售事後避孕藥,導致流產事件的悲劇。

 

一般性行為後約14 天,可以自尿液檢驗是否有懷孕。但仍須經過婦產科醫師確診懷孕事實後,才得以啟動後續之產檢程序。

依目前醫院之驗孕試片可檢測出β-HCG (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濃度大約是25 mIU/ml(百萬國際單位, Million International Units),準確度可達99%,性行為14天後即可準確測出是否懷孕。

 

但驗孕試片有相當多的因素會造成偽陰性或偽陽性的結果。例如:

    

1. 保存的方式及效期,如藥局或藥妝店開架式的擺放,可能易受高溫濕度光照的干擾,影響到準確性。
2. 非常稀薄的尿液樣本(比重<1.010)可能代表非常低含量的HCG,如果仍懷疑是否有懷孕,下次的檢測應在48小時後取早晨尿為樣本再做測試。
3.    孕婦的個人生理狀況都有可能影響其準確性。  

 

 

而這些判斷需依賴專業的醫事檢驗師做檢驗諮詢!藥局或藥妝店只能販售居家檢驗相關產品,如血糖機或驗孕試紙片,依法不能執行檢驗及判讀!因此若民眾有這方面的疑慮,請就近到住家附近的醫事檢驗所,讓醫檢師來協助!另外,考量民眾方便性,強烈建請衛福部應將此類居家檢驗試劑及儀器的販售,立法列入醫事檢驗師的執業範圍以求專業的規範管理。

拜訪醫改會

秘書長 彭柏硯

 

 

 

一、緣起

 

去年突然接到醫療聯盟【醫盟)】緊急通知105年9月23日到醫改會辦公室開記者會,當下覺得對醫改會有些陌生,參與醫檢師地方及全聯會也有18年了,開會時從未聽聞提起,負責評鑑的醫策會卻常聽說,用電腦搜尋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醫改會】才發覺原來是監督台灣醫療團體幕後的大功臣,對不合理的醫療、人力、法規等議題都會站在第三公正單位積極發聲。記者會當天對於要簡化醫院評鑑,以減少血汗醫護負擔等議題,『抗議新政府推動改革是打假球,全面假簡化之名、行放水之實,拿全民的就醫安全及醫護過勞的風險當賭注」,參加的記者眾多,當晚各大報平面、無線、有限媒體爭相報導,由此可見醫改會早已得到媒體及民眾的肯定,如此默默監督、默默付出,是值得我們醫檢師全聯會尊敬及拜訪的公益單位。

 

 

二、認識醫改會(參考醫改十年、感謝有你)

 

醫改會是由一群關心台灣醫療環境的學者、賢達發起。民國90年10月立案,目前會址在台北市復興南路2段151巷8號3樓之5。

 

組織】

董事會(劉淑瓊董事長)\執行長\辦公室主任\

教宣公關組、研究發展組、行政管理組

使命】 推動台灣建立具品質與正義的醫療環境
目標與任務】

醫療資訊公開、醫療公益促進、醫療品質監督、

醫療傷害救濟

願景】 回歸以人為本的 醫療實踐。

 

 

 

三、拜訪醫改會

 

認識醫改會後才發覺藥師爭取權益、血汗護理師……等等重大新聞皆來自醫改會發聲,於是積極建議我們全聯會吳俊忠理事長拜會醫改會,或許長久以來對醫檢師的困境能迎刃而解。106.01.17吳俊忠理事長帶領王榮濱副理事長、楊欽堯常務監事召集人、彭柏硯秘書長拜訪醫改會劉董事長,針對目前現行政策及法律規範多項不符比例原則及權責劃分,影響醫事檢驗專業發展及醫事檢驗師權益甚鉅來請益。如何增加處方簽釋出、醫檢師人力等議題交換意見,劉董事長亦從第三公正單位如何幫助醫檢師改革,讓民眾有感,以人民角度來看如何提高醫療品質交換意見,理事長也覺得獲益良多。

 

 

 

 

 

四、改革期待

 

醫檢師全聯會成立三十幾年來雖有進步,但始終無法向前走一大步,在吳俊忠理事長帶領下買了會館,會務如火如荼地在推動,若有醫改會大力支持協助,相信醫檢師在醫療產業上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及貢獻,將為人民百姓醫療品質提升加分。

 

摘錄線上閱讀醫改期刊第六十七期

「一例一休」對醫檢人力的衝擊

 

李元明  理事/ 陳蕙芳 品質醫檢師/ 蔡淑芬 技術醫檢師

 

 

 

感謝政府德政為照顧全國勞工及產業的永續經營,循勞資雙方最有利的途徑,積極的為勞工修法及推動「一例一休」制度,期望能締造全民福祉。依目前的修法對醫檢人力的衝擊,除了公職人力外,主要是約用及時薪人力,但適切處理將影響不大,茲將一例一休」之修法前後表述如后(表一至表三):

 

 

一、一例一休前後修法(36)勞工權益比較(表一)

 

 

 

 

 

 

 

 

 

 

 

 

 

 

 

 

 

 

 

 

 

 

 

 

 

 

 

1.一般單週規定(30條第1):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1日之休息日。

 

2.二週彈性工時(30條第2):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3.八週彈性工時(30條第3):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4.四週彈性工時(30條之1):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依本院工作規則第31條規定本院為2週或4週彈性工時,為因應一例一休制度各輪班單位在排班時需明訂例假日及休息日,例假日不能加班出勤。休息日因單位業務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須以4小時為單位,每日仍以不超過12小時為限。部分工時人員若在7天內有6天上班,第6天上班日仍應依休息日加班費計支。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在換班的時候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係考量到事業單位必須從增僱人力或調整出勤模式等方式回應,無法即時施行,該新規定之施行日期,將另由行政院定之。

 

單位在排班時須注意白班(8-16)不可接大夜班(24-8),小夜班(16-24)不可接白班(8-16),或當天上14-22點的班隔天不可早上8點出勤。 

 

 

二、休息日加班費(24)規定與試算(表二):

 

 

 

 

 

 

 

 

 

 

 

 

 

 

 

 

 

 

 

 

 

 

 

 

 

 

 

 

 

1.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勞工於法定休息日出勤工作時,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1/3以上,工作2小時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2/3以上。

2.休息日的工資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3.以勞工月薪36,000元,推算每日工資1,2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為例:

(1)休息日工作1小時,以半日4小時計,應另再加給900元(計算方式:150x1x2+150x1 x2=900),當月工資合計36,900元。

(2)休息日工作6小時,以8小時計,應另再加給1,900元(計算方式:150x1x2+150x1 x6=1,900)當月工資合計37,900元。

 

休息日工作之時間,必須全數計入32條第2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一個月延長工時總數不得超過46小時) 。但若休息日工作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所致,其出勤時數不計入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1:休息日出勤6小時,因為必須以8小時計算,當月可用之加班時數(含平日加班)只剩38小時。(46小時-8小時)

2:當月平日加班已有36小時,休息日出勤最多只能為8小時。(因為如果超過8小時,必須以12小時計,連同原已加班之36小時,合計為48小時,超過一個月46小時上限之規定。)。

 

 

三、一例一休修法前後特休假、申訴及罰則之勞工權益比較表(表三):

 

 

 

 

 

 

 

 

 

 

 

 

 

 

 

新法修正特別休假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離職或因故中止契約當年)時,勞工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不論原因為何,一律折發工資。前開「年度終結」,依勞工到職日而定(例如:A勞工於某年101日到職,其年度終結日為每年之930)(38條第4)

依新規定,凡是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之所有日數,雇主均應折發工資。至於工資之金額,係以勞工平日一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工資為準(不包括延時工資及假日出勤加給之工資)。

舉例而言:勞工每月工資為30,000元,每日為1,000元,假如勞工剩餘7日特別休假未休,雇主應發給7日未休特別休假工資7,000元。

爰本院於105年年底前結清約用非醫師人員特別休假,106年起全部採到職日計算,每年按到職日結算人員未休畢特別休假。

本院約用人員特別休假103年以前到職人員原採切齊年資方式計算特別休假,106年起全部採到職日計算105年以前尚未休畢之特休假者全部按日核發薪資,並自106年起依新法規定核給至到職日前休假,計算方式如下:

(1) 1月份到職無切齊年資問題惟新法當年度可休日數增加,增加新法可休日數;如101117日到職,104117日後可休10日,依新法增為14日,爰106年到職日前增給4日,前10日於本次先行結清;另11日到職者因已跨新年度,無增給問題。

(2) 2月份至12月份到職人員,因已於到職次年採切齊年資方式給予比例特休日數,與新法採到職日計算有所落差,計算方式:106年到職日前可休日數為新法當年可休休假日數減到職次年已核發日數。例如:100415日到職,105415日起滿5年,依新法至106414日前可休日數為15日,到職次年已核發日數為5.5日,故106年到職日前可休日數為9.5日。

 

 

四、討論:

綜理上述,茲將「一例一休」修法前後對醫檢人力之優缺點分述如后:

 

(一)優點:

1.增加收入(加班費算法較優厚):

 加班前兩小時給予平日每小時工資之1.33倍,後兩小時給予平日每小時工資之1.66倍。

2.獲得充分休息時間:

 (1)輪班換班期間至少要休息11小時以上,所以白班不可接大夜班,小夜班不可接白班。

 (2)本院採四週彈性工時,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休假較有彈性。

3.全國勞工與公務員國定假日天數一致,避免紛爭。

4.特休假天數增加:

 (1)新進人員,工作滿6個月以上即有3天特休假,比修法前多3天假。

 (2)年資兩年以上未滿三年有10天特休假,比修法前多3天假。

 (3)年資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14天特休假,比修法前多4天假。

 (4)年資五年以上未滿十年有15天特休假,比修法前多1天假。

 

(二)缺點:

1.增加支出(院方)

 休息日的工資計算,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 小時計。

2.特休假不可跨年累積,未休完之日數,不論原因為何,一律折發工資,做年度結算。

 

五、結論:

目前本院採四週彈性工時,只要明訂例假日及休息日,且每4週內有8日以上之例假及休息日就不違法,所以對本院只有加班費及剩餘年假折發工資的支出增加,其他並沒有多大影響總之,上述僅就本院的制度分析提供參考,各單位因人事時地物的需求不同,採行的因應模式或許會有些許差異,但法規是全國一致的。

一例一休看法

 

翁玉冠  理事

 

 

 

目前因一例一休政策的上路,使得醫療院所逐步受到衝擊,除了部分診所提高掛號費,醫院更不排除減少門診和關病床,只為避免增加人事成本。基層診所甚至考慮週六、日休診,導致以後假日看病可能必須擠大醫院掛急診,醫院將會吃不消,進而衍生其他種種問題出來。

 

近日,各行各業也都開始聲四起,這勢必會全面增加社會成本,導致日子也會越來越難過。以各家檢驗所對一例一休的衝擊來說,到底我們是該增加人力還是減少代檢的工作量呢?! 因檢驗所長期以來的問題都環繞在削價競爭中,同業為了生存,都將價格殺到屍骨無存,把利益全部分享給醫生,自己卻苦哈哈過日子,更讓醫生誤認為我們是賺取暴利,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試問,這樣的狀況下,我們醫檢界該如何延續檢驗所的生命,又該如何讓下一代的醫檢師們還有未來呢?

 

一例一休的上路,百業喊因應,而檢驗所更是向下沉淪,如何改變未來的路,必須靠各位醫檢師所學習到的智慧,做好檢驗專業諮詢及自費OPD門診的經營,不要全靠醫生臉色吃飯,以上是小弟對一例一休對檢驗所衝擊的小小看法,給各位參考。

從我的觀點看一例一休對區域醫院的影響

 

林川傑  理事

 

 

 

勞動基準法(勞基法)修正案 12月6 日在立院三讀通過,除了確定實施「一例一休」、七天假被砍,特休假及加班費給付等相關法條都有修正。總統於21日正式公告修正條文,宣布政策將分三階段上路。第一階段實施一例一休、加班費加成等條文,於12月 23 日開始實施;國定假日回歸內政主管機關全國休假一致,強化勞工特休假權益兩項條文將於 2017 年 1 月 1 日實施;輪休制勞工換班應有 11 小時休息時間,實施時程將另定。(附件:勞動基準法修法前後勞工權益比較)

 

公布後兩天,我遇到來醫院看診的食品公司董事長,閒聊中談到「一例一休」及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對他們公司的影響,董事長劈頭就說人資部門向他報告每個月加班費至少增加37萬元以上(公司員工數大概300人),國家許多政策都使中小企業無法生存,逼不得已只好漲價或遷廠。他問我醫院有沒有影響,我苦笑回答他,你還能想漲價或是遷廠,醫院能跟著漲價或遷院嗎?試問健保局在我們休(例)假日是否會比照新制加班費計算模式加乘呢?答案不用我說,大家都知道。

 

醫院院務會議時人資課主任簡單報告勞動基準法修正細則及解釋何謂休假日及例假日,當然也告知所有主管何謂「一例一休」且要我們如何配合排班,當場有些部門主管就苦著臉說人力不足怎們排班?至於加班費部分,醫院法規部門、人資及會計部門正在商討如何計算。其實我認為在大型醫院(公立、企業、教會、學校…)對於員工權益相對有保障,但對私人中小型醫院相對比較吃虧。 

 

現今健保制度採總額給付,醫院的業務量被限制,當「一例一休」及調整休假日加班費制度,醫院可能減少休假日開診,並要求增加非健保收入,醫護人員向病人兜售商品。此外,也會減少員工福利津貼或減少聘僱以節省人事支出。院方若逃避問題或違法經營,罔顧勞方權益,皆非正確做法,因為現階段修法已將罰則調高至一佰萬,這些罰款應足以支付所有加班費了。

 

為避免區域型醫院難以生存,我個人有三點建議:1. 修法調整健保給付制度。2. 檢視醫院所有工作流程,減少非必要浪費。3. 適度增加合理非健保收入(自費健康檢查、癌篩計畫..…)增加營收。透過合法的勞資會議訂定符合法令之相關勞工權益,讓院方及醫護人員更趨近於正常關係,以提高醫療照護品質。

 

一例一休對代檢實驗室的影響

 

賴明龍博士 聯合醫事檢驗所

 

 

 

勞基法修法的核心是周休二日,一例一休,本次修法「休息日」加班費核定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個小時起加發1.67倍;至於加班時數部分,4小時內以4小時計加班費,48小時內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12小時計算。部份工時勞工與全職勞工加班費計算方式相同,一例一休以及提高特別休假天數,基本上都是以價制量,減少勞工上班日。

 

勞工對一例一休的反應兩極化,80年代的上班族相當認同新的人性化制度,相對的,扛下家庭經濟壓力的勞工希望有更多加班的機會。當老闆的,也有兩條路可以走,其一,增聘人力排班,降低勞工休息日上工的頻率,其二,對顧客的服務漲價,平衡上揚的加班費。

 

代檢實驗室長期穩定的收入,建立在合約以及與顧客的共識,服務漲價的機會不大,所以大部分的代檢實驗室,都在這兩年內慢慢增加人力資源的供應,改善工作流程,移開非核心作業,重整部組工作提升工作效率,逐步刪減休息日上班的機會。

 

勞基法修正前後,4個休息日加班費改變對月薪影響的幅度是(0.33*2 + 0.66*6)/240 = 2%。滿4年內的新進勞工,特別休假平均每年增加3天,對年薪影響的幅度是3/(365-52*2-12國定-10特休) = 1.3%,新法對工資整體影響的程度是3.3%

 

一例一休對醫檢人力的衝擊

 

吳秀鴻  彰化縣醫檢師公會理事長

 

 

 

1051223日引發勞、資強烈對立的「一例一休,砍七假」法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 讓各行各業措手不及,醫療院所也深受影響。隨著新政策上路,醫檢人員所面臨的挑戰最嚴峻,人力原本就已短缺,排班型態更多波折的改變,衝擊著醫檢人力的運作,猶如燎原之勢更加的擴大。若是沒有任何誘因,恐將出現一波波的離職或換職潮。

 

目前在多方的對話框中,醫療從業人員勞動條件必須改善,其事實有被刻意忽略感。因此更應需加了解何謂「一例一休」。據主管機關的定義,「例」就是例假日,不能加班,既使勞工主動想加班都不准,否則雇主是違法的。而所謂「休」,則是休息日,允許勞工加班,但並沒有明文解釋,因此為了實際營運的需要,會出現很多彈性調度排班的做法。在20171月起「勞動基準法」修正案通過上路,內容有規定 :

 

1.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即勞工每7天要有兩天的休息,其中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第三十六條)
2. 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第三十四條)
3.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放假。(第三十七條)另取消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分別是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等。
4. 為補償砍假,條文通過特休假增加的提案。(第三十七條)
5.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因前提下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事後勞工也應給予補假。(第三十六條)
6. 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加給一又三分之二加班費計算。(第二十四條)
7. 提高罰款 : 雇主欠薪、不給加班費等,罰鍰從2萬至30萬元,提高為2萬至100萬元(第七十九條)
8. 吹哨條款者 : 明定雇主不可對申訴勞工有解雇、降調、減薪等不利處分,主管機關也不得洩漏檢舉人資訊。(第七十四條)

 

「一例一休」政策的目的是要讓勞工多休息,並讓勞工應得勞務報酬,回到合理的勞動環境。這次的「勞基法」修法案過關之後,不僅勞工週工時降低,全年的總休假日也從現行的110天改變為116天。例假與休假的日期可由勞資雙方約定,每位勞工都有週休二日,但輪班每位勞工休假日不見得會在禮拜六、日。

 

「一例一休」政策並無錯誤,只是雇主與員工都需要時間去調適。新法看似對勞工釋出更多福利,但後遺症已逐漸浮現,最倒楣的還是廣大的勞工,實情是老闆根本做不到。重要的是休假日來加班,雇主要付出比以往多一倍的加班費。而面對節節升高的加班費 , 醫療院所若不想失血嚴重就得補足人力,但也讓原本吃緊的醫院更為困窘。另有吹哨子條款,讓勞資和諧的關係幾乎破壞殆盡,很難再有信任的基礎,未真正的保障到勞工。

 

「一例一休」實施至今已屆滿滿月,實施期間對醫檢人員真的有幫助嗎 ? 真的能讓過勞的醫檢師好好休息嗎 ? 許多醫療院所醫檢專業人員嚴重短缺,招募更是困難重重! 「一例一休」實施後勞動條件更加嚴格,尤其不得連續上七天班,讓排班大亂,雪上加霜。因為人力不足,就算院方補足時數給醫檢人員,也很難排假,對醫檢人力的衝擊是最大的問題 !對於現行的「一例一休」有許多評論,或許要等到一陣子之後才會得到比較精確的判斷。

 

勞基法一例一休政策對公部門基層醫檢師的影響

 

公立區域醫院檢驗科主任(署名)

 

 

 

公立醫院凡事皆依法行政,為因應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天天有精彩的新爆點之下,本院於實施一個月前組成專案工作小組來因應相關法令可能造成的影響,在8周變形工時規定每日工時8小時,每7天要有1例1休下,需輪班的檢驗科幾乎不能運作,8周變形較適合用於不輪班且周日固定不出勤之行政單位,因一但例假固定排立後,例假就固定了,只能提前休例假但不能延後,休假也必須在當周休完,完全沒有彈性,對醫檢師最大的影響就是想要放個連續長假也因勞基法而變得困難。對於需要輪班的單位來說,主管選擇4周變形應該是最為適當的方式,只要在14天內有休到2例,連續上班不超過7天,每4周結算時數,超上時數就給予加班費,增加了主管人力調度的彈性,也讓想休連續長假的醫檢師有了排連假的機制。但在人力不足的單位為了符合法令,大多變成降低同單位時間內醫檢師的數量,並排機動人力採晚上班晚下班(變形工時)的方式來因應,無論怎樣調度,檢驗業務還是一樣多,例與休還是休不完,所以此新制也增加了醫院因須執行檢驗業務,必須請醫檢師於休假日出勤並多發加班費的成本,這也降低了醫院的營運競爭力與檢驗品質,也難怪有醫院決定周六要停開門診的決定。不管人力充足與否,此新制對醫院及主管來說是令人頭痛的,但對依法行政的公立醫院基層醫檢師總體來說還是利多的,第一:保障了醫檢師依法放假不會過勞,第二:年度特休假可依法休完,第三:超上時數有加班費可領,第四:4周變形還是保有可有排休連假的機制,怎看都是自勞基法實施以來對勞工最好的時候,但是檢驗品質與符合法令要求如何兼得並取得平衡,確實考驗著主管的智慧。

 

106年度全國醫檢師桌球錦標賽舉辦心得

彰化縣醫檢師公會理事長 吳秀鴻 

 

 

 

2017年元月14日醫檢師節,這天彰化縣醫事檢驗師公會,第一次承辦全國性的比賽,懷著忐忑不安、擔心又害怕的心情來承辦這次的活動,畢竟這一天是慶祝醫檢師節的日子,更是全國醫檢師大聚集的日子! 深怕一個環節出錯,壞大家的興致!

 

辦一場活動,從起意策畫到聯絡交流;從開會協調到籌措經費;從場地佈置到發動參加;從周知到圓滿結束,每一位參與者都全心投入,互相支持。猶記得在當初場地選擇時,遇到許多難題,不論是場地還是預算真的是一大關卡,要在有限的經費內尋找場地,這真的令人頭痛的問題! 還好在各方高人及貴人的指點與幫忙下,慕名找到了彰化新建築物-彰北國民運動中心,此處雖然沒有華麗的場地,但卻不失專業的比賽水準。在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執行長的幫忙下,安排了賽程及專業的裁判群來協助桌球比賽的進行 !

 

一切安排就緒時,沒想到天空不作美,下了一場大雨,但也不減大家的熱情,看到醫檢師球員為了比賽專門從全台各地來到彰化,參與「106年度全國醫檢師桌球錦標賽」,讓我心裡也感動不少! 目睹桌球賽在大家的努力下,完成活動,心中的喜悅非筆墨能夠形容。此次活動中,每個環節都相當重要,必須準備周詳。這個活動不只能夠以球會友,也給了醫檢師運動強身健體的動力,進而更樂活職場生活。晚上為安排讓大家聯繫感情,一起在餐廳用餐,慰勞醫檢師平時的辛勞!

 

舉辦此次活動不但結交許多新朋友,參與合作的機會,更能增進彼此的情誼,讓大家的心凝聚在一起。也認識許多新事物,擴大了社會關係。最後感謝工作人員的辛苦,才讓桌球比賽順利圓滿落幕。更感謝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大力支持,這活動把平時辛苦的醫檢師凝聚在一起。冠亞季軍錦標榮譽和得來不易的參賽經驗,讓這個比賽因各位醫檢師踴躍參與,顯得更加熱鬧與活力,令人感受到充滿蓬勃朝氣。

 

 

醫檢師的發展除了靠信心的凝聚,更需要靠各種活動來充實內涵,因為有活動才有生命,有活動才有力量。活動辦得成功,得到純真的讚美,社會的認同,就算經歷再多辛苦,再多的委屈,都能成為甜美的回憶及喜悅。此外,辦活動需策畫周詳、溝通協商,可以從中訓練思考組織的能力,培養尊重包容的美德,提高對周遭事物的敏銳度,促使我們廣泛接受新資訊。希望只要有醫檢師的地方,都能舉辦有意義的活動,讓平時辛苦的醫檢師們,能聚集在一起,彼此互相交流,活動中成長與進步。更重要的是,凝聚醫檢師的力量與智慧,團結一致,追求共同目標的走向未來。

 

 

熱情捐血做公益

花蓮縣醫檢師公會理事長 張凱誌

 

 

花蓮縣醫檢師公會於110日至112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假花蓮市中山捐血室舉辦愛心捐血活動,花蓮縣醫檢師公會理事長張凱誌與慈濟醫院檢驗醫學部檢驗醫學科主任林等義一同帶領著公會理監事,號召全體醫檢師與花蓮鄉親一起熱情捐血做公益。

 

花蓮縣醫檢師公會理事長張凱誌表示公會成員皆是在醫院的醫療人員,深深的了解醫院血庫血液庫存的重要性,辦理捐血活動希望能藉此機會,讓更多親朋好友及青少年加入捐血公益的活動,也希望因此號召各種不同行業的朋友挽袖捐血,很感謝本次能獲得鄉親的認同和響應,期待未來能邀請更多的人一起來參與「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愛心奉獻。

 

 

醫事檢驗師為了維護病人健康除了提供符合專業標準的檢驗服務,並持續維持檢驗品質,近年更積極走出去參與辦理各種公益活動,並提供醫學檢驗衛教,期待讓廣大民眾更瞭解與認識我們。

 

 

為感謝主辦單位積極主動辦理本次捐血活動,捐血中心主任亦是本會常務監事王雲龍先生特致贈「捐血救人」紀念錦旗感謝主辦單位。同時也感謝捐血朋友的愛心與熱誠的支持,因為有大家的幫忙,讓更多的用血病患重享健康的生活。花蓮捐血中心表示目前血液庫存量嚴重不足安全庫存7天的量,為了維護花蓮醫療病患用血穩定,特別呼籲各位身體健康還沒捐血的朋友快來捐血救助用血鄉親。

《醫檢我最正》專欄

醫檢資訊網路委員會

 

 

ISO 15189為指導原則,持續進行品質運作與改進措施,提供軍民安心信賴的檢驗服務,達到「以病人為中心之醫療團隊」的目標。

(猜猜南部某國軍醫院 檢驗科,答案下期公布)


1207期答案公佈:高雄阮綜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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